• 欢迎来到合肥自考网!为考生提供合肥自考信息服务,网站信息供学习交流使用,非政府官方网站,官方信息以安徽教育考试院www.ahzsks.cn为准。
  • 免费领取课程

联系我们:  0551-65157030

距24年10月自考报名 122

距24年10月自考考试 177

所在位置:合肥自考网 > 自考答案 > 2021年合肥自考《刑法学》之名词解释(9)

2021年合肥自考《刑法学》之名词解释(9)

2021-08-20 10:59:34   来源:其它    点击:   
自考在线学习 +问答
   

  【导读】合肥自考网在下文为您整理了2021年合肥自考《刑法学》之名词解释的相关资讯内容!还没有备考的小伙伴们。快来跟着本网一起学习吧!

2021年合肥自考《刑法学》之名词解释(9)
 


  2021年合肥自考《刑法学》之名词解释(9)


  犯罪未遂:

 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,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,是犯罪未遂。

  犯罪中止:

  在犯罪过程中,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,是犯罪中止。

  片面共犯:

  是指参与同一犯罪的人中,一方认识到自己是在和他人共同犯罪,而另一方没有认识到有他人和自己共同犯罪。

  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:

  在着手实行犯罪之前,各共犯人已经形成共同犯罪故意,就实行犯罪进行了策划或商议的,就是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。

  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:

  在刚着手实行或者实行犯罪的过程中形成共同犯罪故意的,则是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。

  一般共同犯罪:

  是指共同犯罪人之间不存在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,各共同犯罪人只是为了实施某一特定的犯罪,事先或临时纠集在一起的,这些特定的犯罪一经实施完毕,这种纠集也告结束。

  复杂共同犯罪:

  二人以上的共同犯罪存在实行、组织、教唆、帮助等分工时,就是复杂共同犯罪。

  任意共同犯罪:

  是指刑法分则中规定的一个人能够单独实施的犯罪,而由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。

  ———合肥自考答案———

  以上就是2021年合肥自考《刑法学》之名词解释(9)的全部内容!合肥自考答案栏目为广大考生提供合肥自考答案、自考试卷答案、自考试题答案、自考历年试题答案、自考练习题答案、自考模拟试题答案等相关信息。

上一篇:2021年合肥自考《刑法学》之名词解释(8)
下一篇:2021年合肥自考《刑法学》之名词解释(10)

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

与其他自考生一起互动、学习探讨,提升自己。

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

随时获取自考信息以及各类学习资料、学习方法、教程。

自考押题资料领取更多>

扫码小程序选择报考专业

进入在线做题学习

查看了解自考专业

查询最新政策公告

进入历年真题学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