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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合肥自考《刑法学》之名词解释(5)

2021-07-28 16:28:29   来源:其它    点击: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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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合肥自考《刑法学》之名词解释(5)
 


  2021年合肥自考《刑法学》之名词解释(5)


  间接故意:

  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,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。

  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(具体的事实错误):

  是指行为人认识的与实际发生的事实虽然不一致,但没有超出同一犯罪构成的范围,即行为人只是在某个犯罪构成的范围内发生了对事实的认识错误,因而也被称为同一犯罪构成内的错误。

  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(抽象的事实错误):

  是指行为人所认识的与现实所发生的事实,分别属于不同的犯罪构成;或者说,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所发生的事实跨越了不同的犯罪构成,因而也被称为不同犯罪构成间的错误。

  犯罪过失:

  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,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状态。

  疏忽大意的过失:

  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,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,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状态。

  过于自信的过失:

  是指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,但轻信能够避免,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状态。

  犯罪动机:

  犯罪动机,是指刺激、促使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心起因或思想活动,它回答行为人基于何种心理原因实施犯罪行为。

  ———合肥自考答案——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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